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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石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区金融办 作者:仇昱又 编辑:宗倩 2021-06-22 17: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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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辖区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6月17日,石峰区金融办组织部分金融证券机构和辖区50家科技型企业面对面开展交流,搭建银企对接互助平台,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助推企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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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区金融办工作人员向现场企业代表解读了省、市、区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支持政策。湖南股交所业务负责人解读了四板挂牌现行政策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所股改挂牌服务。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分行相关负责人重点介绍了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措施及相关信贷产品。当天,部分企业与银行达成初步合作意向,预计促成总融资额8500万元。

“这个活动给我们提供了非常好的对接途径,让银行和金融机构面对面为我们企业答疑解惑,我们可以及时了解了银行贷款方面的政策和最新的金融产品,这样提高了双方沟通效率,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希望以后能多举行这类银企对接活动。”株洲福德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志辉说。

在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对接互助平台的同时,石峰区还出台了这些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政策,快来了解一下吧。

石峰区补助政策

在石峰区注册、纳税的企业,于境内外上市(即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港交所等境外主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和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均可按石峰区相关规定申报上市(挂牌)补助资金。已享受省、市级相关上市(挂牌)补助政策的,可依照相关规定叠加享受区级政策。

●对进入境为首发上市程序的企业,按“二三五”比例分阶段(即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完成股改并向省证监局辅导报备、申报上市材料并获受理、上市发行三个阶段)给予总额100万元补贴。

●对在沪深交易所借壳上市和境外主板上市的企业,在上市成功后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股改挂牌的企业,在挂牌后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

●对在湖南股权交易所股改挂牌的企业,在挂牌后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在湖南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企业,在挂牌后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对总部注册地迁入石峰区并完成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关系变更的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如果企业符合石峰区上市(挂牌)补助条件,将以下资料准备好,提交到区金融办就可以进行申报了哦~

1、填写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以红头文形式拟写的上市(挂牌)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和支付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总费用需列清单);

5、相关机构核准或同意企业上市(挂牌)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来源:区金融办

作者:仇昱又

编辑: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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