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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城管局 作者:区城管局 编辑:周小晨 2020-11-23 1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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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3日至5月15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22日,巡察组向我局集中反馈了巡察意见,在客观评价局党委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党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逐项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石峰区委第五巡察组“回头看”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人。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对照整改清单制定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一是制定整改问题责任分解表,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处理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具体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全力推动城市管理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关于“组织活动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了党内组织生活方式方法创新,针对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任务、不同部门的工作职能、党员干部普遍存在的问题,多主题、多形式地开展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强化效果。二是改变了工作思路,认真研究新课题,积极回应党员干部的需求与期盼。三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通过微信群、微党课、请进来等方式,丰富教育学习形式。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收费文书审批意见签署不明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职能科室统一了意见签署内容并调整了审批表的相关格式,株洲市石峰区城管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表已完善,表格中已明确体现了计费标准,并新增计费算式表明计算过程,保证审批过程严格、规范、有序。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财务资料不齐全、原始凭证不合规定的问题,结合历年市审计部门对治违大队财务审计情况和意见将财务资料进行进行了全面自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加大了对各项支出的审核力度,严格审查每项支出的发票、合同等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报账单坚决不予报销。三是加强了现金支出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于1000元以上的支出均采用转账支付,并落实公务卡制度,对于单位日常零星支出,均采用公务卡支付。四是健全了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内控手册并加以执行,积极开展内控制度管理自评。五是加强了预算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提升财政效能“1+8”系列文件精神及加强增收节支管理的措施要求,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要节支”,细化、刚化科目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六是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设置单位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在项目开展前进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在专项资金拨付中,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做到“有钱就有责,花钱必负责”。七是加强了合同管理,限额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走政府采购程序,工程类项目全过程组织实施立项、预算、财评、招投标施工、竣工结算等流程,完善项目管理。

3.关于“理论学习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以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理论学习,读原著、学原文,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研讨。二是多种学习形式结合。通过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每周一晚、学习强国、基层宣讲、城管课堂等,达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理论武装的目标。三是积极推广运用学习强国,鼓励学员参加学习,定期督查学习成果,不定期开展学习排名通报,对学习进度落后的个人进行督导,比学赶超,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4.关于“宣传阵地建设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定《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和《信息宣传员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宣传的工作原则、报送流程及相关要求,并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组建了信息宣传队伍;二是已组建石峰区网评员队伍,为正能量发声,做石峰故事的传播者。

5.关于“舆情管控未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和完善了网络舆情回复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处置流程及工作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队伍,形成舆情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

6.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思想认识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由党委书记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委每半年召开至少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委书记带头抓思想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大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党委会议上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及党委宣传部门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党委年度工作报告中。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明确了分管责任领导及宣传专干,始终坚持党委班子成员把分管部门和职权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了对各项支出的审核力度,严格审查每项支出的发票、合同等原始凭证,对手续不齐、细节不清楚的不予通过,对不符合规定的报账单坚决不予报销。二是健全了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工程款严格按照合同进度付款,使各项支出均合规,切实做到守纪律、讲制度。

2.关于“形式主义有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区城管大队所有人员管理、考核严格按照 “人定岗、岗定责、责定奖惩”的网格化目标管理,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人大、政协监督,始终坚持在规章制度中做事。同时,加强了大队督训力度,对违反队纪队规的现象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置。

3.关于“应付上级考核,案卷造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已与市级部门对接,反馈意见建议,推动建立健全执法案卷量化考核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通过株洲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服务平台,让案卷办理流程更规范更准确,严格、规范、高标准完成执法案卷考核任务。

4.关于“执法存在不严谨、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时间信息记录不准确、文书签发人前后不一致的已重新进行了修正,并将制作此案卷的文员调离相关岗位。二是推行“谁执法、谁负责”的工作制度,严格采取责任追究办法,加强执法的连贯性和规范性。三是把好案卷审批关口,对于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文书案卷一律退回各部门修改、完善。四是加大“城管课堂”培训中行政执法方面的专业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是治违大队收编至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后,所有的执法文书案卷及程序均由城管正式在编人员完成,临聘人员只进行协助开展行政检查、调查取证、执行行政执法决定以等执法辅助性工作。六是提高现代化行政执法的科技含量,在全区推行试用株洲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服务平台,让案卷办理流程更规范、更准确。

(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1.关于“会议记录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了办公室人员培训学习。强调会议记录要素,在今后的会议记录时,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参会人意见以及会议决议等要素。二是加强了审核和资料留存。党委会议明确专人进行记录,收集好相关议题的资料,会后再次审核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准确,真实反映会议决策。

2.关于“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需班子会议研究的,会前将议题提前告知领导班子成员,以便与会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会上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先定调子,与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先行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出陈述表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整改工作对促进城市管理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城市管理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区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城市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区委巡察办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城市管理发展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为推动石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22232615

通信地址:株洲市石峰区铜藕路138号(邮政编码:412005,信封请注明:对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 2792985058@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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