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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人大机关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人大机关党组 作者:区人大机关党组 编辑:周小晨 2020-11-19 14: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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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5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以下简称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察反馈意见会后,机关党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有关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提高站位抓整改、对号入座抓整改、强化责任抓整改、把握节点抓整改,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组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明确由分管党建工作负责人为巡察整改的牵头领导。机关党组成立党组书记为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项。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1次党员大会、3次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三)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区人大机关党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重点问题,分解细化为16个具体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见附件)

目前,5个方面,16个问题,已有15个问题整改到位,有1个问题进行了部分整改,需延迟到下次人大全会期间整改到位。

(一)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意识不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政治站位不高,主动意识不强,对推动班子建设、人大工作、能力提升方面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等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牢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推行党员领学、研讨交流等学习方式,先后围绕责任担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决定,畅谈学习感受,交流心得体会。三是组织党员干部重温了《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知晓和掌握了党员义务和权利、“三会一课”等党建知识,夯实了支部工作基础。

2、规矩意识不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区人大机关部分党员不认真、走过场,虚以应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每月一日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了“石峰和事佬”APP、诸事达APP、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文明城市以及秋季除“四害”等宣传推广工作,彰显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来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逐条逐项检查,举一反三,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3、协作意识不浓。区人大各委办对其它委办的业务较为陌生甚至是漠不关心。

整改落实情况:在专项资金监督、履职综合评估、区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纪念册(暂用名)编纂活动中,设立了委办负责人AB岗,加强了委办之间的横向交流机制,推动委办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中互相协作、对接沟通。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履职尽责失之以宽。履职不够尽心,对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和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引导不够。调研不够潜心,为民履职、协助政府推动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服务不够用心,在信访工作中遇到问题解决不够,在工作过程中缺乏创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了代表建议办理机制,要求承办单位提高建议办理代表见面率,了解建议真实意图,做到既有代表满意率又有事件解决率。二是对本届以来未提建议代表进行了梳理,向主任会议成员进行了汇报。组织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培训班”,同时计划在适当时候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三是制定了《四级人大代表进工作室、下网格工作实施方案》,促进代表积极履职。四是推行委办岗位AB制,专项资金监督、履职综合评估等工作按计划推进,围绕教育事业发展等课题开展了调研,为区“十四五”规划献计献策。五是环资委、农业与农村委组织专委会委员,采取现场视察、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新民干渠黑臭水体治理、农村“四类房”整治等工作开展监督调研,并提出建议。六是完善《机关信访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流程。七是将医养结合议案的办理纳入了“五问工作法”,每季度有预安,季度末有办理情况说明。

2、财务管理失之以松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精神,严格落实《石峰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完善了办公用品领用制度,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工会管理等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程序。三是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增强机关干部财经法规意识。

3、廉政建设失之以软。防范意识不强,作风落实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作制度。党组书记与党组班子成员定期谈心谈话,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从思想上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三是组织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对劳动纪律、开门办公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开展了专项检查。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基础工作虚化。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支部工作责任清单》,按清单有序抓好党务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保证人员参与度,不断提高学习质量。三是对支部党务纪实资料进行了规范整理。

2、党员管理弱化。党员队伍年龄偏大,2011年至今未发展一名党员,没有成立离退休党员支部,退休党员党内生活参与度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机关近年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自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是严格党费收缴标准,推行网上在线交纳党费。三是加强退休党员管理,成立了机关退休党员支部。

4、工作激情退化。党员队伍中部分存在工作中力争上游的劲头不足,有安于现状的思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增强“人大也是一线”的思想意识。二是机关干部主动担当作为,认真依法履职,相继开展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监督、履职综合评估、四级代表进社区下网格、教育事业发展调研等工作,为推动石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积极贡献人大力量。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1、理论学习方面。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部分党员学习记录不全,对学习强国的推广运用还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先后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特别是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以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规范党员学习记录,要求做到内容完整、要素齐全。三是加强了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管理,对参与“学习强国”平台人员进行了重新梳理,要求每位参学人员按规定参与学习。

2、宣传阵地建设方面。没有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工作声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引导各代表团建立了微信交流群,由联工委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省委、省人大、市委、市人大、区委、区人大的相关工作精神和要求及时传递给代表。二是积极参加市人大理论研讨活动,提交了《街道监督体制的路径探索》理论研讨文章,推介了区人大工作。

3、舆论引导方面。缺乏相应的舆论引导,没有建立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工作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加强了对人大代表微信群的管理,要求不传谣、不信谣,加强舆论引导,传递正能量。

4、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方面。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还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理论素质,坚定了理想信念。

(五)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1、扫黑除恶宣传形式内容单一。宣传手段仍然是图册、传单和座谈会为主,没有充分挖掘新媒体的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将区人大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通过石峰融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将相关信息通过人大和各个代表团的工作群及时进行宣传和发布。

2、线索排查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人大各代表团在线索排查整合报送工作制度上还存在一些盲区和短板,各代表团线索摸排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联工委通过各代表团微信群及时将扫黑除恶相关要求、信息传递给代表,并收集反馈意见。

3、与其他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与区其他成员单位协调不够紧密,没有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利用区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各项工作会议和工作沟通机制,加强与扫黑除恶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分享扫黑除恶工作的信息和工作经验。在扫黑除恶的日常工作中与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协作,互通资源信息,将收集到的线索及时上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2629901;邮政信箱: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石峰区机关大楼806室);电子邮箱:394135184@qq.com。



石峰区人大机关党组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

石峰区人大机关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docx


来源:区人大机关党组

作者:区人大机关党组

编辑:周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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